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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寡妇日记》

fu44.pw2015-02-06 13:59:35绝品邪少

正文               寡妇日记  作者:LKK 来源:巨豆情色网 第一章 前言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,何况我们都是平凡的人。  世界上也无十全十美的人,有优点就有弱点和缺点。看人只能看他的长处。  如果认真地去计较,那么这社会上绝无完人了。  「女人」,是上帝的杰作,也是天下男人注目和热切关心的话题。君不见现在街上一些年轻貌美的女郎,身上穿的衣服愈来愈少了,最后就走到性感十足的「黄色」路上。  任你是铁汉,也是软脚的;再怎么坚强的男人,都会倒在她「石榴裙」下。  然后,掏出你口袋里的钞票来享受「肌肤之亲」。  从色情的角度来说,男人较易陷入空想的幻境。譬如,男人只要看到穿薄衫微透的女人,立刻会联想到她衣服内的胴体、曲线、玉乳、大腿,等等,毕竟男人是属于「视觉性」灵敏的高级动物。因此很多女人,看准了男人的心理弱点,为了满足男人「视觉欲望」,她们用尽心机、使尽手段,打扮得花枝招展来勾引男人,骗男人拿出钱来。  不管怎样,最后还是以「男女肚皮贴肚皮」、「腿中有腿」为最终点。  总之:人生难得几回醉,莫待无花空折枝。  朋友!你的观感如何?  「李夫人」是个著名富孀,也是上流社会中一朵名花异草。她青春、热情,也具智慧,但她仍跳不出人生最难超越的「爱欲」二字。  以下是她的枕边私记,娓娓道来,妙语如珠,而且坦白无遗,真可说是:大胆之作了。  第二章 春心溢漾从今日起,我可是一个寡妇了。  二十四岁就做了寡妇,想起以后这段冷寂而凄惨的漫长岁月,真是叫人不寒而栗了。  我们这个社会,对待年轻的未亡人有种特别看法,比对黄花闺女还要苛求,比对白发老妇还要残酷。尤其特别的,是我拥有数亿遗产,一幢大洋楼,一处海滨别墅,二辆名贵轿车,一些珠宝,此外便是五、六个仆人和二只纯种狼犬。这自然增加了人们对我幸灾乐祸的心理,他们在冷眼旁观,看我如何了却残生,逍遥到几时?  因为死鬼丈夫在遗嘱上明白的写了:在我五十岁以前,只能动用年息一五○万的利息,如果期前改嫁,则继承人的权利自动放弃失效。只有这种日夜嗜酒如命的死鬼,才会想出这样「缺德」的条件!  他不想想,我嫁了他不过几年光景,何尝真正有过欢乐的夫妻生活?  他酷爱酒杯和酒瓶,胜过我的柳腰红辱,而我的妩媚眼波,在他看来,还不如一瓶引人头昏的白兰地!  过去几年的活寡已经够了,以后的二十六年死寡怎么捱得过去啊?  恨起来,真想把这笔大遗产和「什么李夫人」这可怕的头衔一起丢掉!  可是,仔细想想又如何舍得?  「钱!钱!钱!」是这世界上,最重要、最必需的东西!如果缺少它,那我的青春、热情、美丽都会变成商品而出卖了。  假使我想开些,聪明一点,放弃了形式主义,求实际效益,那样,我的财产不是同样可以买到许多自己所需的商品吗?  买与卖、主动与被动,这两者的差异,实在相距太远了,我为什么不选择前者呢?  啊!我不该如此猴急的!无论如何,死鬼和我夫妻一场,也总得为他守满三年孝。不!三年太长了!一年罢!百日罢──至少也得满了「七七」才好。唉!  硬着头皮再忍耐四十九天吧!  黄梅雨老是连绵不断,天空出现了暗沉沉的云块,真是标准的死亡气氛。即使如此,我也掉不下一滴眼泪,更无法培养真诚的悲哀来。所以,我只好独自躲在房里,看看毛毛细雨飘呀飘。  整座屋子没有一丝声音,大概仆人们甚至那二头狼犬都陪着死鬼到殡仪馆里去了吧!想起独处在这么一座大楼里,不免有点害怕。  但是,反过来说,倘若有一个知心人儿这时冒着雨来访,这种环境可不是太理想了吗?  又来了!我恨自己竟会这样把持不住。虽然只是想像而已,但思想成热了不就是通向实践的桥梁?在这四十九天里,最好连想也不要想,否则,我会更不能约束自己。  雨势骤然大了,靠近长窗的地板淌着水,渐渐地要浸湿地毯。我掀开棉被,从床上跳下,跑过去关上长窗,裸着足感到一阵湿冷,身上亦然。  我随手按了一下叫人铃,让她们把地板抹干。  视线隔着满水珠的窗户望出去,四周都笼罩烟雾蒙蒙的境界里,这景致吸住了我的注意力。也不晓得过了多久,才回转身来。  「李夫人!」司机阿财站在半开的房门口,进退失据,他的一双眼睛垂下又眨起,神态非常特殊。  「你跑进来做什么?」我对他这样没有礼貌的态度,有些不快。  「李夫人……」  「以后叫我夫人就可以了,用不着提名带性的!」  「是。」他又狠狠地向我身上看了一眼。  「夫人不是按过铃?他们都去了殡仪馆,只留下我一个人。我想,夫人大概是要去殡仪馆看看灵堂,所以……」  「我不去那里……你把这些水渍抹干!」  「是。李……夫人!」  「去拿干布呀!为什么这样看我?」  「是……」他仍然不走,眼光像探照灯般在我身上搜索。  我低头向自己打量,那知不看犹可,乍看之下,禁不住面红耳热,心中如小鹿地乱撞。我一向习惯在卧室内穿着睡袍时从不衬内衣,而睡袍的品质却是湖绿色轻绸,比尼龙还透明的那一种。  平常除了两只狼狗,从来没有一个男性被容许进入我的卧室,因此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尴尬的场面。想不到死鬼去世的第三天,阿财便阴错阳差的跑了进来,被他看了一个饱。  我又怒、又羞、又……愉快。男人的眼光真特别,它像蛇一样在我身上爬来爬去,爬到那里,就热到那里。它停下来时,那一处便越热得厉害,像立刻要熔化似的。  这种奇异的感觉,使我既不能动,也不敢出声,阿财也是这样。是什么力量使他这样大胆,连平日的礼貌和规矩都忘记了?  不知道几秒、几分,还是几刻的时光飞驶而去。如果一直这样下去,那后果真不堪设想。因为,人们的忍耐是有一定的限度的,冲破这藩篱以后,就一发不可收拾了。  就在千钧一发的当儿,窗下传来汽车喇叭声,接着园里的水泥路上便有车轮戛然而止的刹车声。我向阿财瞟了一眼,他红着脸惊慌地退出门去,一面喃喃低语:「想必是赵家小姐来接夫人。我去看看!」  一直到阿财的背影转弯不见,我才觉得心安,但也感到怅惘,啊!人总是这般矛盾的。我咬嘴啮唇地转身向窗下望,看到从新型「卡迪拉克」里走出来的并不是赵小曼,而是她的哥哥赵利民。  刚巧他也抬头往上看,向我微笑挥手。  我赶快用窗帘遮住前胸,虽然他未必能够看清楚我,但我以为,这动作是应该的。  他已冒雨冲上石阶,看不到了,我即渐渐地放掉窗帘,并迅速取了一件晨褛披上,又对镜子匆匆看了自己一眼,觉得丰姿焕发,就满意地走到楼下。  利民在客厅里站着,看到我,便迎了上来握住我的双手,悄声地说:「我很难过……」  他的声调悦耳极了,低低地、细细地,直钻到我的心底里。  他穿着一套崭新灰色「奥龙」,正好作为丧服。配上漆黑的头发与眼珠,更显得那脸、颈和双手洁白如玉。我的手藏在他的掌心中,一阵温软润滑的感觉袭来,使我舍不得抽回。  更要命的是,他目不转睛地俯视我,捕捉我的眼光,也许还在捕捉我的心。  而我的心,正在苦于飘飘荡荡地没有一个着落。但愿,他永远用这样的眼光吻着我、拥抱着我。那是何等理想的境界,什么大事都可以抛开,什么后果都不必考虑,甚至死了也无所谓。  圣人说:「朝闻道,夕死可矣!」  我却解释为:白天得到爱情,晚上死掉也值得!  利民这小子也真不愧为情场小霸主,他突然间松开手,双眼下垂。老于世故的说:「老嫂,你应该节哀顺变,首先珍重自己的身体,再把丧事办好……他们叫我来接你到殡仪馆去,说一切都得由你拿个主张。」  我忽然感到有些寒意,定定神说:「我当然要去的,可是那些事我又不懂,请舅父和姑妈大家办就好了。」  「他们什么都办好,就等着你去过目一下,因为你作主。表嫂,我们现在就去罢!」  「好的,我去换衣服,委屈你一下。」  「请。」他作了一个明星姿势,又恢复往常那种俏皮了。  我想起阿财替我们关上车门的神情,黝黑的脸上有失望、寂寞,甚至妒嫉。  我替他难过。  利民驶着车子兜圈子,同时有一搭没一搭和我闲谈。我像女孩子第一次约会那样紧张,不敢靠近他。但周身的毛孔和细胞却一齐向他开放,巴望他更能勇敢些,使我得到前所未有的欢乐。  不知不觉间,车子驶进两旁都是山壁的山区,我辨认一下,不像市区,忍不住叫道:「这是到阳明山的路呀!」  「是呀!我就是想逛逛雨中的阳朋山。表嫂。难道你不喜欢吗?」  「我也喜欢,可是,他们都在等我们,这样不太好吧!」  他蓦然停车,我的上身往前直扑,只觉得玻璃窗向我眼前压过来。说时迟、那时快,一只手攀住我的右肩,缓住前倾的身子,让我能安然靠回背垫。  我定下神,发觉右肩上的手仍然没有移开,那掌心透出来的热力,烧灼我的皮肉,使我发出一阵微颤,既不像快乐,也不是痛苦。我不由自主地随着他的手掌转身过去,现在我们面对面侧坐着,眼与眼的距离不过是一尺。  我没法躲开他的眼光,那乌黑的眼珠里闪烁着一种奇异的神采,而四传出无声的言语。两者汇成一股力量,使我完全抛去了往昔的庄重。  「玉漩!」他第一次唤我的小名。  我渐渐下垂的眼皮,又迅速翻上,期待他说下去,可是他不再开口,却用眼光温柔地抚着我的面颊。  「玉璇……」利民痛苦的声音。  我很快地捏住他的手,捏住后又感到自己过于冲动,但放松后更显形迹,只好就这样轻握着。这使他重新有了勇气,他的手由被握倒转来握住我的手,接着我便发现自己已投到他的怀中。  他的左手环抱我的腰,右手从我的手臂轻轻地滑上去,滑过肩头颈间,再从后脑滑回来,落在面颊上,轻微地揉着、扭着。我不得不闭上眼睛,因为羞于看到他向我姿意抚摸。  他像刚获得一件想望了多年的古玩那样,在这摸摸,在那边弹弹,简直贯注了整个生命力。我像压在猫儿脚爪下的老鼠那样忍受着他的调弄,调弄到最后,感到满足时,照例会张口吞咬。我就是等候着他那一咬。  他当然记得,表嫂在两年前是怎样一次一次的拒绝了他……  不出我所料,猫儿的触须伸过来了。  那是他急喘的鼻息,接着,我的唇上感到一阵热、一阵湿,我的双唇像崩溃的堤岸,无力抵抗滴滴洪水的冲击,一任爱泉任意喷射。  女孩子的手掌心,亦属于敏感部份。我的掌心触到他那火烫而结实的东西,浑身也跟着一阵火辣辣的发热起来。本来是很轻很轻的握着的,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的慢慢地、迷迷蒙蒙地、渐渐紧握……  或许是女人的天赋本能,我那手掌拳握起来,握住了那东西,一上一下地套送起来。他把我搂进怀,突然把头一低,偎在我软肉温香的酥胸里,就像小娃娃似的,用嘴含进我乳房的尖点,一阵吮吸起来。  他含着我乳头轻轻重重,咬咬嚼嚼。我又痒又酸,这股酸麻麻的澈骨奇痒,真像千百只蚂蚁爬进我的血管一样。  我已给他逗得春心荡样,情不自禁了,我已感到极度的空虚,更感受到一股搔不到的怪痒,云游到我身上每个细胞。  他吻遍了我身上每一部份,最后就在我小腹上,缓缓地把头低了下来。当他舌尖转近我的那「男人禁地」,作进一步侵袭时,我像触到电流似的,全身又起了一阵震颤。  利民从我腿股处,把头抬了起来,脸上现出一缕征服者的笑意,「玉璇,我相信你会沉不住气的。」  我朝他甜甜一笑,把腿翘了起来。  他开始占有我了,我是十分作状,伊唔和惊呼,又是哎唷连声,是像不胜的状态。其实,我是在快乐中,不断的喝呼。  「嗯嗯哼哼……你真行,弄得我好舒服,我好饱涨,里面好紧,好久没有这么痛快过了。」  久旷使我快发狂了。  一会儿见利民龟头火红灼热,越涨大起来,愈捣愈硬。迫住阴户四周,没有一丝儿空隙。横冲直撞,如疾雷急雨,顶得我小穴大开,心花怒放,淫水潺潺而出。  好像久违了,我的情欲早已升华,在短短十分钟内,我已经两次高潮。  这二、三年来,死鬼没有给我这样快乐过。这一次,我们是尽量放浪。他下下顶到我的心窝里了,我也快速的款摆腰身,来配合他的动作,我整个心儿,跳上跳下,好不醉人。  「哼……」我觉得下部一阵隐隐刺痛,「我……我快不行了……赶快……用力顶呀……用力呀……」话一说完,果真他一股热流冲了出来……  我们积在胸中半年来的欲火,到此彼此都满足了。  这一刻,天地、日月、风雨、花草等完全失去存在的意义。唯一存在的,只有我和他,甚至身体也不存在:只有生命在呼喊,灵魂在拥抱……  昏昏沉沉中、不知过了多久。  骤然听到一声雷响,我们不期然被惊起分开。接着,我又纯因害怕而扑向他的怀中。  「不要怕!那只是雨季中常有的闷雷。」他怜惜无限地抚拍苍我,柔声说。  我知道,但我就是为了古老传说「雷殛」而害怕的。  丈夫死了还不过几十小时,妻子就在一个男人的眼底下裎露了自己的胴体,又接受另一个男人的爱抚。如果神明有知,很应该找她作为目标。  这就是我害怕的理由,也是我躲到他怀里去时,自己所找的借口。  雷声过去了,隆隆的余音尚在耳际。  我微微抬头,露出半只眼来,低声说:「没事吧?」  「什么?……」  「雷公,没有打中我们?」  「哪里会?你变成小孩子了!」  他露出满嘴白牙笑起来,接着用手指在我的腰际摸索,「玉璇,我猜你的腰围只有二十一吋……」  「别那样。」我扭着腰轻笑,「算你有眼光,大概你是学过裁缝吧!」  「我这个裁缝不用皮尺,只要用手一围,就知道得清清楚楚了。」  「你的经验真丰富。」我幽怨地说。  「谢谢!」他轻佻的说:「来罢,玉璇!」  在嘴唇将接触的一刹那,我突然用强力挣脱了他的拥抱。  「怎么了?你……」  「没有什么。」  他扑过来。他红红的脸,两只眼睛漾溢出缕缕青春热情的气息。  我也羞红着脸,心头又一阵跳跃。  此刻,他似乎「意犹未尽」,脑门子冒出金光了。自然而然地把视线从我脸渐渐向下移。紧接着,他俯下头来,用他炽热的嘴唇,在我的粉颊上、酥胸上、玉腿上,贪婪地狂吻了。  我轻轻地吁了一口气,心想「事已至此,欲罢不能」让他爱抚,尽欢吧!  一、二分钟后,我全身热烘烘地,两膝开始战颤起来,在我的灵魂里,觉得有一股新奇的东西在那里浮露跳动着。而他的口唇又向下转移了,温柔的吻着我的阴户。把那颗阴蒂咬在口中,轻轻在嚼着。  小穴微微张开了。他见时机成熟,紧紧地拥着我,干燥的嘴唇简直要擦出火花似的。我用力推拒他,可是半丁点儿的力气也没有使出来,再也不能做出任何的防范了。  迷乱中,他血盈盈、粗硬的玉柱,终于狂蛮地奔进来了,眨眼间,我们已浑然而成一体了。他第二次比第一次更狂野、更勇猛。我心儿麻麻地,痒丝丝地,全身都酥了。  大鸡巴,这时徐徐地进出着,轻擦我那裂桃的边缘地带,一会儿又猛刺抽插了几百下,阴户里的淫水,直如连珠绝响,一阵卜卜的乱爆,四处乱飞。利民的整个下半身,湿淋淋的,两个人的小肚子上全是水,几乎成了汪洋大海了。  「啊……热烫……火辣……」我乱叫了一阵,连气也接不上来了。  ……  万家灯火,我们才跚跚去到殡仪馆。  第三章 情欲陷阱斜风带看细雨,一阵赛似一阵打在玻璃窗上,拨水棒加快摇摆,也像我的心般来往于两个极端,找不到重心一样。  其实我也傻,明明知道利民是个标准的花花公子儿,何必计较他对于女人腰围的经验?他有一个或一百个女人,对于我又有什么分别?想到这里,我就觉得自己刚才做得太过份,忍不住斜瞟了他一眼。  他立刻察觉,依旧潇洒地驾着车,望着前面,低声说:「玉璇,我明天再来看你。」他说得那样肯定,就好像我是他的情妇似的。  我有些生气,摇头说:「这几天,我要好好休息,而且我们这样做,也会教别人说闲话,大家都犯不上。」  「我们是表亲,难道不许我来慰问你、伴着你,消除忧愁和寂寞?」  「但是,孤男寡女在一起……」我说:「在世俗的眼光里看来,便是一种罪恶。」  「理他们作什么!这世界上,有那一个人是真正清白的?尤其是我们豪富家庭,恐怕连家里的猫狗都不见得干净。谁爱说闲话,就让他们去说!我们只管自己……玉璇,你知道人生几何,青春不再么?」  我在表面上依然冷若冰霜,绝不接受他的蛊惑,更不能在他这几句话的进攻下宣告投降。  「到了。」他说:「进去吧!」  原来,汽车已停在殡仪馆门口,我昏然不知是什么时候到的。停了一停,我问:「你不进去?」  「我明天来看你!」他说得非常温柔。  「不!」最微弱的抗议。  「别说不!你需要我的。我知道你心里很想见我,那又何苦跟自己作对呢?  玉漩,你和我都是天生的风流种子,谁也不会吃亏的,正好合在一起。」  我立刻下车,把车门砰然关上,头也不回的往里走。即使那样,我还听见他在后面说:「明天见,玉璇……」  我又再被这种温柔的声音软化了。我站定,听着他离去,那车轮仿佛辗在我身上,把我压得粉碎,却带走了我整个的心。  抬头一望,素帛白幡映着一片灰暗,真可怕!但愿我无须进去,那些香烛、冥器和死尸陈列一排排一列列,教我如何受得了。更受不了的是,那些男女亲戚看我的奇异的眼光,但我非进去不可。要不然,冷言闲语会满天飞。说我这个女人寡情,对丈夫的遗体不肯看上最后的一眼。  我提起勇气,昂然大步往里面走。只要能闯过这一关,以后半生幸福的争取也有了七分着落,因为这个世界是一个欺弱怕强的世界。我要强壮起来,不理别人的想法,做我自己喜欢的事。丈夫已死,再也没有人可以干预我了,我现在是一个自由的女人。  李老三下葬的这一天,适逢斜风细雨,坟地倒有些凄凉气氛,一撮撮隆起的黄土,新磨的白石墓碑,再加上凄凄的风,灰暗的云,浙沥沥的黄梅雨,组成了葬花天气。  我们现在葬的一个人,是活着没有光彩、死了没有悲怆的废人。今天是他一生中最后的机会来接受别人对他的奉承;到了明天,不会有人再想起他了。  一些和尚唠唠叨叨的念着经文,我听不懂、也无心去听。我只是垂着头看新裁的丧服是否贴身,看脚下青草上的水珠点点,看那边随风摇曳的小黄花。  有人从后面贴近我,一股奇异的热使我颤动。不用回头就知道,那是司机阿财,他一直给我撑了一把伞,现在伞压低到头上,他也贴近我身边了。如果我叫他走开,他立刻会离我几尺!但我没有这样做。何必呢?我就装作不知道算了。  男人的体温真是奇妙!像一柄半冷半热的熨斗,在薄绸上移动,一种平服紧贴的舒适!我一面享受,一面悄悄抬起眼皮。  伞边正遮在我的眉毛上,这是一个很好的掩护,使粗心的亲戚们不能发觉我在偷窥。使细心人看到我那蓝绸映照下的面孔,与眼波时,魂飞魄荡。  细心人是谁?  他站在对面不远,头垂下,眼微抬,正是那前世冤家赵利民。他的眼光是那样贪婪,使我不敢时时与之接触。他会不会发觉阿财的无礼而妒嫉了?或者为了我那天失了他的约而悲怆呢?总之,他的眼光里像燃烧着一股火,由七情六欲所组成的火焰,熊熊地直逼心底。  和尚在念最后几句经文,总是说死鬼是怎么样的一个好人,奉玉皇大帝召归息劳,应上天堂云云。  我听了忍不住要哭起来,如果像李老三这样的人也可以上天成仙,那么世上大概没有一个人死后会下地狱。我也可以任意做我喜欢做的事情,而不必愿虑那一次最后裁判了。  仪式完了,大家都围拢来向我唁慰,循例地说着节哀保身之类的话。我装得痴痴地,除了点点头,不说也不动,这才像个哀恸逾桓的未亡人哪!  最后走上来的是赵利民,还没有近身就带来一股异样的感觉,我半真半假地低下头。他轻轻地走近,捆致而又温柔地捧起我的右手,捏着、拍着,不说一句话。  我不由自主地抬起眼来,这一次,他的眼光紧紧地捕捉我,再也逃避不了。  他的脸原来白如玉,这时在蓝绸伞的反映下,成为销魂的苍白,唇角上原来总带着一股邪恶的微笑,现在暂时消失,代以痛苦的自嘲了。  他一直未张伞,细雨沾湿了他柔曲的头发,有一撮披在额间,仿佛失恋者的颓丧。我的心软了下来,整个的、毫无保留的,让「爱怜」在眼光中传达。  这以后阿财怎样被遣开,利民怎样利用他妹妹文静来邀我到她们家中去。以及我在途中,做了什么、说了什么,我都想不起来了。人像掉在云雾里,昏沉而娇慵无力,任凭别人摆布。一直到达赵家,发免他家里已有几个客人,才恢复了清醒。  文静挽着我进去,在耳边轻说:「你看!利民为了怕你忧思伤身,特地为你约了这些朋友,来和你解闷呢!」  利民兄妹交游广阔,六位男女朋友有认识的,也有从未见过的。三男三女,包括文人、音乐家、电影明星、制片人、工厂老板等。  他们不管认识、不认识,都是胡闹惯了的,一齐拥上来大喊大叫,有的说:「李夫人,别哭了,我们这些人陪你玩,玩到明天也可以。」  我作了一个悲哀的微笑,「谢谢你们。」  「李夫人,你喜欢跳舞还是打牌?今天你说什么,我们都依你。」  「不!」我轻声回答:「谢谢各位盛意,我看你们玩,我已经很高兴了。」  「你不说怎么成?今天这些朋友都是为你解闷来的,你好意思撇开我们?」  我苦笑着坐下。  利民和文静替我引见客人。  那位是,工厂老板秦东风。  制片人兼明星阮小贞。  音乐家唐突。  小说家何成。  新进女星黄莺莺。  媚眼女星陈玛璃。  他们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,一言难尽。如果替他们作传,相信可以写成一百万言钜着。我无心于此,只怪赵家兄妹为何要请这些牛鬼蛇神来替我解忧。  但不久,我就明白。这些男男女女,各有本领。而我竟在不知不觉中,被他们渐渐同化了。开始的时候,他们分四对跳舞,我只坐在一边观看。热烈的拉丁音乐越奏越疯狂,像快要扯断肚肠似的,教人好不难受。换唱片的时候,一个人站在我眼前,那是何成。  还来不及等我拒绝,他已经把我拉起,低声说:「李夫人,不要荒疏你的蒙巴舞步,我们跳这一个。」  「我是何成小说的忠实读者,但不认为是个好舞伴,尤其蒙巴、狄可可之类新式舞步,跳来更不像话。」  可是腰肢已被他揽住,而且音乐也开始,只好随着他脚,开步了。  尽管他的舞跳得不好,而他总是个男人,并且也曾经听过有关他的许多风流事迹。我开始向他撩拨,无意中发挥女性本能了。  「最近有什么新作品?」我靠近他的胸前抬头说。  「不要谈那些事,我告诉你一个新闻,那是有关制片人阮小贞女士的……」  「阮小贞的新闻,我已经知道很多了。」  「这一件是特别新闻,和秦东风有关。」  我的兴趣来了,秦东风是外省人,是一个最成功的工业家,在社会上知名度也很高,好像没有听到过他的艳闻。而这一次,也逃不过阮小真的美人关!我倒要听听是怎么一回事。便说:「难道她已经钓上了他?」  「还用说?」  「阮小贞,对于中年以上的男人最有办法,你总知道以前郑老头和吴泗阳都被她搅得七晕八素的。这个秦东风,论资历还浅些,由贺斌拉拢认识以后,被她三二下手势,就把他弄得神魂颠倒,甘作绣花鞋底下的俘掳了。」  「我看你对她也很相当注意。」我斜睨着笑他,「是不是你和黄莺莺之间,彼此厌倦了?」  「别听别人胡说,我和黄莺莺之间并没有什么,更无谓厌倦,这都是他们造谣。凭良心说,李夫人,不论是阮小贞、黄莺莺、陈玛璃,甚至赵文静,都不能够和你比,你天生有公主般的美丽和气质……」  「你又在写小说了,何成先生。」我低声道。「当心被黄莺莺小姐听到,我们不说这些,我只是替你们男人奇怪,譬如唐突,难道他真的什么都不知道?还是知道了不管?总不见得,他能把钢琴代替了爱人吧?」  「唐突有唐突的办法,他自问斗不过阮小贞,索性不闻不问保持一团和气。  他自己也就另觅发展,你看他和陈玛璃跳舞的模样就明白了。」  我向房里瞟了一眼,摇头道:「你们艺人的生活,真是……真是风流极了,我看好莱坞的男女关系也不过这样吧!要是拍出电影来,能和人家比一比就好,而你们却在这些风流勾当上用功夫!」  「我可不属于电影界呀!李夫人,别把我也拉到里面去!」  我还未回答,一支音乐已停了。分开时,我在何成的手上捏了一把。我想这一捏,很可能会招来他的十封八封情书,那岂不是很好玩吗?  第二支音乐开始是利民抢先和我跳,他那经常无所谓的表情,忽然显得有些忧郁。舞步也没有往日轻快了,而且,沉默不语。  我说:「怎么了?利民。」  「没有什么。」  「可是,我闻得你身上有一股冤气。」我笑着把身子一面贴得他更紧些。  「女人!」他说,那声调显得软了些。  「女人,怎么了?」我说:「只有你去惹她们,她们不会也不敢得罪你。」  「不是得罪。」他说。  「她们杨花水性,把爱情当作一种游戏。譬如,我们这里的六位贵客,男的不是有财就是有才,女的个个是比花解语,比玉生香。但是,探索一下,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,也许和原始时代的人类差不了多少!」  「啊呀!」我笑起来,「利民,从什么时候起,你忽然变成正人君子了?」  「对于我真正所爱的女人,我从来就是一个正人君子,我对她专一,希望她也一样。」  「谁是你真正所爱的女人呢?阮小贞、黄莺莺,还是那会飞媚眼、会唱歌的陈玛璃?」利民的舞步突然停止,他是发怒了。老实说,我懂得他一番言论是对我而发,他一定已经看到何成和我调情了。  我把面颊偎在他的胸口上,低声说:「你怎么不回答我?」  「玉璇……」他的右手在我腰后用力一按,像要把我整个吞进肚里去似的。  这一声呼唤,颇有些销魂的味道,也许真是从心坎里发出来的。  「别这样!」我轻轻推开他,「人家看着呢!」  「你怕何成不高兴了?」  第四章 梦里销魂「别胡思乱想!利民,你要替我设身处地着想,丈夫今天才下葬,我们就粘得这么紧!」  「说真的,玉璇!」他凑在我耳边柔声的说:「我就是想和你粘在一起,愈紧愈好……」  那声音和语气一样冶荡,使得我心里痒痒地、麻麻地,醉了,醉了的人说话可不醉,我说:「利民,今天我没有幽默感,很不适宜听你讲笑话。可是,你讲得很好!声音里有感情,比那些准明星或自称明星的强多了,你几时改行做演员的?」  「看起来,今天正是你的幽默感,抵达最高峰的日子,而且就把这个来抵挡我的一片痴情!」  他说得不错,我是故意幽他一默的。但这是出于不得已,否则就太失自己的身份了。其实在我的心坎里,是怎样渴望和他「粘」在一起啊!  「回头他们散去的时候,你不要走!」他又说:「我还有许多话要和你说,闷在心里太久了,要是再不说出来,我会闷死的!」  「我不要听,又是爱呀!又是粘呀!离不了这一套,多肉麻!阮小贞喜欢听这些,你为什么不去跟她说去?而且听说,她能粘得男人神魂颠倒呢!」  「为了你,我的神魂早已颠倒,你要是再不可怜我,那就惨了……」  「你发疯?还是自杀?」我笑嘻嘻地问。  「你这人……」他的声音发抖,说不下去了。  这一曲音乐正好停止,我轻轻地推开他说:「利民,感情需要培养。」我说完就走。  他站在那里痴痴地,就像梦游症患者那样,把周遭的一切置之不闻不问。  这使我着急起来,人家会怎样想?会说我把他勾引得成了这个样子!事实上虽然不错,但我不愿先担负这个罪名。  百忙中人急生智,我跌向一张长沙发上,同时道:「利民,请你找一瓶万金油来!」  这一声叫喊,把利民、文静,以及来宾三男三女一齐引拢。他们围在我的身边,问长问短,以为我在伤心之余,目睹欢乐,精神上受了刺激。何成尤其殷勤万状,摸摸我的额角,摸摸我的手心,不愧是个风流才子。  我故意向他羞笑致谢,一方面刺激利民,一方面挑拨黄莺莺的妒嫉,让何成回去赔尽小心。  我不久就坐起来。利民却借此机会逐客,连文静也被他支开,把一场盛会顷刻弄得乌烟瘴气。现在房里只剩下我和利民两个人,我有些害怕,也有些兴奋。  不知道他将如何接演下一幕。  幕帘渐渐地在拉开,我的心幕也在渐渐地拉开,而时间匆匆已近黄昏了……  赵家一座深宅大院,此刻似乎只剩下了利民和我,黄昏像醉汉般摇摇来临。  空气里有一种水汪汪的温暖,和我的身心爱觉相应合。  窗纱上树影横斜,华屋中彩灯迟迟。  此情此景,对于一个成熟的妇人,尤其是一个新寡者,真有无限的感触。我微微地斜坐着,等待利民下一步做些什么。  他呀!什么也不做,却埋在灯座底下细细翻阅晚报上的体育新闻,那就显示我在他的心中的地位,还不如一个足球或一匹马。  三番两次,我决定掉头而去,但终于沉住气留下来。我知道这是他的诡计,他要预留他日推诿责任的地步。那时他可以说:喏!我本来不想这样做,是你要我,我不能教你下不了台呀!  而我偏偏坐在这里,看看究竟是谁拼得过谁!静极了,隔壁大厅里落地时钟走动的声音,像火车轮子那么响,一站又一站,驶向前方,老是不肯停下来。我是一百个愿意,巴望停在一个小站上,然后一站又一站,直到终点。但利民还是那种不死不活的神气,教人恨不得咬他一口!  这一场忍耐力的比赛,在情欲的天平上衡量忍耐的法码,谁重谁便可以控制以后整个的爱情游戏,享受得更多,付出的更少。  他明白,我也明白,一场僵持!  时间在僵持中必然过得极慢,在我的感觉里就如天长地久,而其实不过几分几秒钟。大厅的时钟铿然长鸣,八点半了!黄昏已近尾声,接着而来的将是迢迢长夜,属于爱情的一段时光。  利民缓缓放下手里的晚报,我看见他的脸,他目光茫然神情整个不自在。我在心底里笑了!他此我还要着急,还要多受熬煎。我知道,这一场比赛我已经赢了,彻头彻尾的赢了。  一个自嘲的笑在嘴边掠过,他是准备投降了,澄澈的双眼有水份发亮,语声像销魂的琴弦……  「玉璇。」  我抬眼,还他一个无声的应答。  「玉璇。」他坐正了说。  「你为什么不作声,恼我了?还是……」  我抿着嘴一笑,依然不说话。  他急了,匆匆忙忙站起来,顾不了平时潇潇风度,一直冲到我面前蹲下来,像邀宠的小孩子那样仰望着我。柔声唤道:「玉璇……」  「唔……」  「玉璇,倘若有谁得罪了你,你就怪我吧!倘若是我无意中使你不快活,那就要请你原谅!既使要打,你的粉拳高高举起,轻轻落下,你不会真的打我!是么?玉璇……」  这小子真有两下,连唱带做,这一来,把我的矜持一齐驱走,我忍不住他的视线,让无限温柔的眼光像利刃般的刺入我的心坎,轻轻地,轻轻地搅拌着。于是,我的手到了他的掌中,我的膝头承住他的下颔,而我的心也缚住他的心。  「玉璇!」如梦如痴的声音。  「唔……」我听到自己的声音也像梦呓。  「玉璇……」那声音忽然已到了耳边。  然后是脸颊上一阵热,身上一阵惊,唇上一阵湿润的颤抖。  我管不住自己,脸和身已尽量贴紧了,但感觉上还不够,我伸出双臂绕到他的颈背后,牢牢挂住,唇和唇、身和身、心和心,全都拥抱着了。情欲的火焰在猛烈地燃烧,只等点起药引,它就爆炸!  我手碰到他那个粗壮、火烫的家伙,脸上发热,心里卜卜地跳跃起来。说实在的,叫女人意乱情迷,春心荡漾的,就是男人身上的那一部份,当然我也不例外。  「玉璇……」他低低的喘息。一只软热的手掌,已从我的背上移到胸前,它颤动着、摸索着……  他乘我热情如火的时刻,就把那硬挺挺的东西送了进去……那么大力……我太痛快了……  「啊……啊……你……你……」我吃惊地看着他。  一切都已迟了,我们已紧紧地连结在一起,在那「笋」口处,再无半丁儿的剩余。  我涨了,涨得饱饱满满的。  他涨了,挺得高高挺挺的。  我们两人的身体变成一股洪流,情潮狂涌,每根神经都在发抖。太快乐了,接连又是一次高潮,这些年来死鬼从来没有给我这样痛快过。  他突然粗暴起来,我知道是什么,我立刻和他合作,我用双腿往他腰上用力一夹,并且把屁股往上猛顶,越顶越快。  他喘得跟牛一样,一阵猛夹猛摇的,「卜滋卜滋」之声不断,阴户弄得麻麻酥酥地,我的小穴几乎给他快「玩」破了。  这时,我觉得身体轻多了,上下飘飘地,好像飞起来一样。我已瘫痪,不想动也不想作声,整个情绪变成大块空白,巴望有东西来填满它。接着,他的手掌又向胸下移,它在腰间停了一会,像在考虑什么,仿佛百万大军在决战前的布阵调遣,小心翼翼、思虑周详地,惟恐不能一下子使敌人崩溃。  我扭动了一下腰肢,装得完全出乎无意的样子。无巧不巧,我的腰一扭,他的手一滑,宛如探险者在高峰上突然失足滑下,正好跌落在无底深渊里。那是一种无比的热,饥渴的紧张,以及等待雨露的润泽和填充,结果是,眼眯、脸红、心跳、气促,我们真的醉了。  利民的身体在震动,我的灵魂也在震动,无疑地,他是热情而温柔地。但不够坚强,不能使我有毁灭的感觉,而我现在是如何需要毁灭呀!  风里、云里、雨里、雾里……种种神妙感觉,一齐袭到心头,多少日来的梦幻!多久以前的记忆!从少女到寡妇,这一段菁华岁月悠悠消逝,如今是拾回?  还是虚有的幻像呢?  不管是真是假,总之我要,而且急于享受这一刻,不愿再让它轻轻滑过了。  「梅开二度」,于是倘着汗的滚热手掌又渐渐移动,从外衣到内衣,贴紧我的皮肤,像熨斗般转弯抹角。同时唇和舌也不得休息,贴着、扭着、搅动着,像泛滥的春潮,像飘洒的黄梅雨,湿成一片。时间和空间全归虚幻,人与我都不存在,惟一真空的乃是火焰般的情欲。  教堂清凉洪亮的钟声又响了。我不得不找回一部份失去的意识,本能驱使着动作,我微微挣扎一下避开他。  他进一步逼进,索手索舌同时得意的说:「别装腔作势了!玉璇……」这句话对我是一个晴天霹雳,是一阵杨权甘露。大部份意识一齐恢复,是怒?是恨?  是愧?  我只听到自己一声冷笑,冷得像冰。接着我找回了抗拒的力量,双手抵住他的胸膛,腰背力挺,把他身体直推开去,跌坐在地毯上。  「怎么了?玉璇,你这人真奇怪!」  「我一点也不怪,只是还有少许自尊心和羞耻感,如此而已!」  「可是我并没有……侮辱你啊!何必生这么大的气呢?来……」他伸出双手示意要我扶起。  我只扶起他一半,等他身子刚离地,就飞快松手,自己站起就走。  「啊!唷!跌伤了。」他发觉苦肉计不灵,立刻翻身起:「玉璇,你别走!  我向你道歉!是我不好,是我得罪了你……」  「不……少爷!」我出门时,回头说:「留着这些甜言蜜语去说给别人去听吧!」  「玉璇……」一声声的呼唤仍然销魂,而在我听来,却如神话中惯呼人名的毒蛇,答应了我就会死。  在恐惧与忿怒中冲出大门。迎面的细雨洒下,沾在面颊上倒像才哭了似的。  我知道自己不会流泪。虽然这时候,我的心境巴不得大哭一场,让千般委屈都随着眼泪淌出去。但是不能,即使要哭也得离开这地方,决不能让那天杀的赵利民看到。  天昏地暗,路茫茫,两旁的梧叶被密雨打得沙沙作响,倒是天然的遮盖。  这一路太荒僻,在人行道上走了五分钟,居然看不到一辆车子。幸好有座公共电话亭,我立刻躲进去,一来避雨,二来打电话叫车,叫阿财开车来接我不是更好么?  阿财大概恨我一天了吧?  一面打电话,一面想看阿财黝黑的脸庞和满身肌肉,那才是真正的男人。像我这样的年纪和身份,要爱就该爱上一个男人,为什么却和阴阳怪气的赵利民厮混?那只是黄毛丫头的对象罢了!  「喂!这里是李公馆。」  真巧!那是阿财浑厚的声音,略为带些性感的嘶哑。  「阿财!」我亲匿的吩咐:「快开车来接我回家,我在长春路转弯处公共电话亭里。」  「李……哦!夫人,怎么?你一个人?」  「就是我一个,快来啊!阿财,我有些害怕呢!」  「我立刻就来!夫人,只要五分钟。」  「不!五分钟太慢了!我等不及。阿财,越快越好!我要看到你。」  「是的,夫人,我尽量赶快。」  电话挂上了,他的声音仍在耳际萦回着。  三分钟以后,两道车灯闪亮,接着是熟悉的喇叭声,于是一辆「卡迪拉克」  在电话亭前戛然而止。阿财从车窗伸出头来,叫唤:「夫人,你在哪里?」  我跑出电话亭扑向车门,有久别见到亲人之感。还没上车,忽然转了念头,依旧关上车门,绕过去走到前面,坐在阿财身旁。  阿财的诧异可想而知,过份的宠爱使他手足无措,突然把车火熄了。  「阿财,开车吧!」我说。  「是的,夫人!」他说:「为什么你会单独留在这地方?赵小姐呢?」  「别提了,我闷得发慌,快开车吧!」  他手慌脚乱地发动马达,开车,然后问道:「回家,夫人。」  「不回家。」我说:「你自己随意驾驶好了,我愿意随你至任何地方去。」  「是,夫人!」阿财的声音颤抖了。  山径苔滑,春寒花开,车轮轻轻地滑过去,穿进树丛深处。  「阿财!」我忍不住说:「这里真黑!你小心些!」  「不怕!」他回头一笑。黝黑的脸愈发衬托出像野兽般的两排白齿,和一对闪闪有光的眼睛。  「绕过山那边去!」我吩咐道:「从山脚下兜转来,往淡水那边开,我想吹吹风,这天气太闷人。」  「是的,天气不好,夫人……」阿财抬头驾车,声调与表情都十分奇特,那些字眼像利箭般向我刺来。  「阿财,你是怎么了?」  「怎么了……」  「你好像和谁呕气?」我说:「倘若你不好好开车,那就是和你生命呕气,而生命一去不复返,说完就完了。」  车轮急驶,阿财一只手挥洒自如,嘴角边露出几丝轻蔑的笑容,接着从牙缝里迸出一串字眼来:「夫人,你放心!我这条命丢不了,想当年在横贯公路上飞车过崖,比这里不知要危险多少倍!那时也没常听见翻车,在这么平坦马路上,怎么会出事?」  「小心些不好吗?」我低声笑说:「男人三十是一朵花,你大概刚三十吧?  还要娶老婆,养儿子呢!小心些,总不会错的。」  「吃了这碗司机饭,还有娶老婆这一天?」他无所谓地随口说了。  他的无所谓给了我继续轻薄的勇气,我感到一种调戏异性的紧张和快乐。因为这种情形很少很少,我就愈觉兴奋,愈希望此种局面能拖得久些。  我说:「阿财……」  「夫人?」  「你不想娶老婆?」  「老婆谁不想娶?」他略一回顾,又转头向前,「薪水一万五千元,要不生孩子,那倒够了……」  「我可以加一些薪水。」我小心地俯身向前,提议道。  「并不是光是钱的问题。」他说:「譬如此刻,半夜三更的从床上拉起来,做什么?满山乱跑!这叫老婆怎么受得了?女人嫁丈夫,无非是希望守着他过日子!而司机却得守着车子,等候主人的命令。」  「我可以规定你的工作时间。自下午二时起,到深夜二时,大概差不多了。  倘若哪天上午用车,晚上就提早休息……你觉得好不好?还有薪水,那就再加三千元罢!」  「夫人对于我的婚事很热心!」他在反光镜里向我裂着嘴笑一笑。  「你不懂得,阿财。」我说:「寡妇的司机最好不是独身男人,否则别人要说闲话。我既然守了寡,就得考虑这一点,可是我又舍不得换掉你,那就只好希望你早些娶一个老婆了。」  「不,不想……」  「还有什有么难处呢?那真奇了!阿财,你究竟是不是一个男人?」  「你知道我是的,夫人。」他露骨地说。  这句话使我想起今早在坟场,他站在我身后所予我的那种感觉。这是玄妙、神秘、奇异,一切阳刚美的颠峰,带着微颤的、酥麻的接触。轰然一声,满身是热,满心是烦,就像肚腔里突然爆发了一颗原子弹,再也按不住那种幅射了。  我心里一动,又是一阵剧跳,端坐着偷眼看他怎么样。  他从容不迫地关了引擎,然后取出一支烟,悠然抽起。他并不回头,只向车外望了几眼,似乎犹豫不决。  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紧张,这不是恐惧,也非忧愁,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期待,一种心神皆颤的兴奋。我在料想中,阿财的目标再显著也没有了,但他敢不敢当机立断,痛快地向我做决定性的一袭呢?  他突然下车,在树荫下绕来绕去,烟火明灭,时远时近,好像一只鬼眼。我拼命地忍受着,不发一言,不作一声,静观事态的发展将如何?阿财走上几步,走到我坐处附近,隅着玻璃窗欲言又止,伸出手来,又缩回。  终于没有打开车门,又走了。  我等候摊牌,而那牌,却迟迟不摊,那真叫人焦急!以我的身份与性格,我算已经退让了一大步,不能再跨越此限,否则就变成无耻的荡妇,那非我所愿。  「阿财!」我敲着车窗上的玻璃说:「抽完烟没有?该走了!」  他走过来,狂暴地打开车门,嘶哑地叫道:「你为什么不下车来走走呢?这里空气多好!车子里是地狱,只有你洒得满身香水,逼得人气都透不过来!」  我柔顺地,半带惊惶地钻出车厢。砰!身后的车门已关上,使我一无凭借,和一个夜行的女人无异。但我毕竟多懂男人的心理,不等他乱说乱动,便传下命令:「给我一支香烟!阿财。」  他乖乖地摸出烟包,抽出一支给我,又替我点上火。在火柴的光芒一闪下,我看清楚他双眼通红,额上青筋暴起,频频伸出舌尖舐拭发干的嘴唇。  第五章 新欢旧恨我的手只是紧紧地抱着他的头和背,有时更摸索着他的脸和手。我知道在这种仰卧姿势下,最好把双臂上举过头,胸前就呈现出万分的美感,我就这么做,他果然发狂了!他的唇舌专向我的面部进袭,接看只觉寒噤连连,通体火烧,渐渐陷入迷糊。  「爱人!爱人!」我喃喃叫道:「让我死,让我死罢!」  词云:阅尽天涯离别苦。  不道归来,零落花如许;花底相看无一语,绿窗春与天俱暮。  待把相思灯下诉,一缕新欢,旧恨千千缕,最是人间留不住,朱颜辞镜花辞树。  ——调寄蝶恋懋花。  也不知道何年何月,在何处见过这首伤春词,而且居然牢记未忘。此时我把它抄下来,就为自觉心境与词境相差不远,正好借他人的酒杯,浇自己的忧伤,作为一种感情的发泄。  二十四番花信风,臣在不知不觉中飘飘而逝。经历过柔肠寸裂的生离,也经历过没有眼泪的死别。刚以为自由与幸福在抱,却不知突然醒觉,自己已是残花败柳了!此时面对新欢,旧恨如潮,万般都在掌握,只有那青春啊!一去不复返了!  为什么在极欢乐中突然有此感触?  那是由于阿财的一句话,他靠在我怀里悄悄地说:「玉璇,要是我们早见三年多好!那时你还不是李老三的人……」  这句话,含义很明白,他在嫌我不是小姐的身份了。  也许不是有,但至少在他的潜意识中,已有了这个感觉,连他自己也不知其所以然。  我当时伤心,但非绝望。因为,我能够强烈地感觉到阿财的热情,对于我的依恋加火如荼;只是没有刻骨铭心的痴爱而已。而我是如何渴望着真正爱情的滋润!  肉欲的享受,虽然至高无上,那终究是一种庸俗的现实,凡现实都会转眼成空。只有痴爱痴恋的形而上方式,才能够千秋万世,共天长地久。空虚如我,一个似悲似喜的新寡,感慨于人生如朝露,除拼死觅取欢乐,还能想望着一股重新燃起的生命之火焰吗?  在这一点上说起来,阿财是教我失望的。他热,然而没有光,那只是柴灰底下的火炭;他狂,然而不痴,又与禽兽何异?  想到这里,我突然抽身而起,匆匆地把衣服理好,回头便走。  「怎么了?玉璇!」他仆在草地上,伸手来扯我的腿。  黑暗中,我灵活如鱼!轻轻一闪,就避开了他的捕捉,往树林外直奔。  「玉璇……」那呼叫声凄凄如秋雨。  我略停了一停,硬起心肠,仍然往前走。  「玉璇,我只说一句话……」  我不得不停步,听他这一句话究竟说些什么,这也许是人之常情吧!  他不快不慢地走过来,距我约莫三尺站住。我不敢看他,但仿佛也能感到他的呼吸和眼光,这两者尽都使我意乱神迷起来。  彼此沉默了二、三分钟。  我刚欲移动脚步,听到他幽幽叹道:「早知今日,我们又何必当初?」  那十一个字对我就如当头棒,化出千千万种意义,使人百感交集。心与口挣扎了半天,我轻轻地说:「当初,怎么样呢?」  「当初,是我会错了夫人的意思。」他愤然道:「没有想到自己的身份,罪该万死,可是夫人……你也有不是。」  「我有什么不是?」  这是强嘴。  「你的不是,由于……」他露骨地说:「没有早早教我死了这条心。也许在你们上流社会是常事,但我看来,你的一切言语表情,早已超过了默认。」  轰的一声,我自觉面红耳热,幸亏在黑暗的树林中,不然真要无地自容了。  他没有说错,我的言词,岂仅止于默认而已?说得不客气些,简直在鼓励他的野心,诱使他一步一步踏入预布的陷阱。而在最后关头,我却把肉饵吊起,让他一只脚掉在陷阱里受苦受难!  女人真是软心肠的动物,前思后想的结果,每每自责不已,自责使我一点矜持如炉火上的冰雪,顷刻融化。  阿财是何等的敏感!鉴貌辨色,立刻知道他又赢了。他从三尺外一步跨到我身边,突然攫住我,狠狠地在我颈项间吻下去。那一缕热气从颈项传入,打头脑绕了一个圈子,经过心脏,又从血管里散发出来,直达四肢骨骸。  一切的决定在于心肠,心热了、肠软了,那就什么也都不再顾忌了。我的手臂像两条蛇般缠上去,惟恐抱得他不够紧,堵得他不够实,怕一下子失去了他。  丝丝的风摇摇地叶,除去这些,就只有无所不美的山河大地,以及我与他两人,此外无一物存在。当然存在是存在着的,但在我眼中,那都是不关紧要的!  我满足、我激动、我如痴如醉。  唇和舌的紧缠,灵魂的交流,胸膛的贴实,也不仅是摩擦,还感觉到彼此的心房跳动与热血流转。黑暗变成光明,寒冷变成温暖,坚硬的树和泥,只觉其柔情万缕,林叶的摇动,生机勃勃——美极了!美极了!  何处一阵风来,使我寒噤连连,通体酥融。接着发现不是风,那是他具有魔术的手。他在抱着我向下滑,下面就是草地,我尚能感觉。依照我的心愿,那是求之不得,但意识中仍有一种女性自尊,不愿如此地草率交易,所以我轻轻挣扎着说:「不……」  他并不回答,继续以动作来使我就范,造成既成事实。  两种主张在我心底交战,一时这个占上风,一时那个着先鞭。归根到底说起来,希望自己不要再矜持,但是却办不到!我恨自己不长进,再要撑拒下去,眼见好梦成空,而我是何等渴望这一着!就像沙漠中的旅人,原来还有一个空水壶挂着,现在连那个有名无实的招牌都失掉了,好容易遇到一泓清水,你说能忍得住不奔过去,伏在那水面上尽情痛饮吗?  于是,情急生智,我突向前伸出一足,放在他不得不踏上去的地方,他果然像一块铁般立刻跌向磁石,使磁石和铁紧黏在一起。那磁石就是我——我的唇、颈、胸脯。  他俯下头,用炽热的嘴唇在我的粉颈上、酥胸上、小腹上、玉腿上,贪婪地狂吻起来,我的血液沸腾了,一颗心好像要炸开似的。  接着,阿财伏到我的身上,我把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到那点上,他像触电般的大震起来。  肉和肉相贴合,心和心碰触着,双方那重要器官都是充血盈盈的,喷射出浑浑丝丝一股股的热气来。龟头火红滚烫,愈捣愈硬、越插越深、横冲直闯,如疾雷急雨、横扫千军。顶得我阴户大开、心花怒放、淫水长流。  他的阳物,似乎比赵利民更为健壮、有力,抽送之间,更觉刺激、更充实。  一道闪电突然射来。我迷迷糊糊地想,好罢!下雨罢!下得越大越好,把我们一齐冲走,冲下海,冲出世界,去寻觅另一个没有偏见的乐园?  这道闪光时间好长,一直亮着,几乎像一盏探照灯。奇怪的是:它仿佛专照一处,我依稀觉得,除了我们所占的一块草地,四外仍然是一片昏黑。这使我在迷糊中渐渐清醒过来,抬起头,找寻那奇异的光源。  「啊!」我惊呼。  「怎么了?」阿财仍在半昏迷状态中喃喃地说。  我神智略清,立刻顺手把他推开,自己则像一条泥鳅般滚开去,一直滚到了暗处,惊魂这才稍定。  现在阿财也弄清楚了,我听见他「啊」了一声,接着便破口大骂:「谁在那里把车灯开亮?混蛋!看老子来揍你!」  我仍然伏在地上不动,怕来者是警察,那么我们不但无奈他何,而且还可能以有伤风化的罪名被带上法庭,那时报上登出来,怎么办?怎么办?  阿财已像豹子般往灯亮处冲过去,看来要拼命。而我却不愿意把自己的一条命陪他去拼,我要自寻生路——逃走。  还未站起来,便听见阿财在称奇道怪,接看听到他说:「赵……少爷,你怎么会来这里的?」  更糟!那是赵利民。  「我来参观一下。」不错,正是利民的语气。  下来是一个冷场。  他们对峙之局,如何了结,那不是我兴趣所在。我只想如何快速的脱离这困窘的局面,越快越好!我本能地爬动,自觉离他们又远了些,于是站起来飞奔,冲出树林,来到马路上。  瓦斯灯光彩照射下,遥长曲折的路面如同死城,竟无一人一车来往。我愿不得了,往左转飞跑,希望遇到一辆车,把我带得远远的。  「拍!」高跟鞋的跟突然折断了,我索性脱去丢掉,赤脚被路上的砂石戮得疼痛不堪,那也不暇愿及了。身后似乎有声音在喊叫,我不想分辨那是谁,两个人都不愿意见,任何人都离开我,愈远愈好,现在我只想孤独。  真的下雨了!开始时还稀疏,愈下愈密,终于像排山倒海般落下来。衣服本就窄小,如今黏住雨水,简直像没有掩蔽的模特儿。头发顷刻湿透,雨水又从前额和后颈往下滴,全身黏湿,举步艰难。  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成了什么样子,但愿不太难看才好,否则回头即使遇到了一辆车,我也没有勇气坐上去,为的是司机必是男人,我怎能给异性一个丑怪的印象?  还好!眼前有两道灯光迎面而来,那是一辆汽车无疑。在这一刻已不容我再有选择的余地,我立刻站在马路中央,高举双手摇晃,希望它会停下来。  强光刺得我眼睛无法睁开,那车子又飞驶而来,几乎近在咫尺了,还好!我听见突然刹车的磨擦声,总算没有把我撞到。  过了一会儿,听见说:「上来罢!」  我放心睁眼,发觉自己只距车头二呎,真是危险极了。车门半开,伸出半个男人的头,又在招呼,「上来,我送你回去!」  我乖乖地走过去,钻进车门,双手抱在胸前,遮住那种透明的感觉。然后低声说:「谢谢!我住在台北。」他立刻掉头,往东而驶,并不问我为什么会落到这步田地,这使我略感放心。  喘息既定,偷眼斜望过去,却不料对方也正向我斜视,眼光相接触,我又是一阵心跳。  情欲的极乐境界在风雨之下消失,只留下凄凉的脚步。雨下奔驰的结果,使我从头发湿到脚跟,内衣紧贴身体,外衣重如铁皮。  一路无事,却出乎我意料之外。到家时才发觉手袋失落,只好请司机先生等候一会,那司机是一个肥胖的中年人,外型很老实,想不到并不老实,只顾目光灼灼地望看我,就像我身上未挂寸缕似的。  这时他突然伸手,非常卤莽地拦住我说:「免收车费,只要……」  「只要怎样?」我的身体失去平衡,险些倒在那胖胖的胸怀里。  「只要你……」他一边说,一边顺势抱紧我,飞快地吻下来。  「别……」嘴唇已被堵住。  「唔……唔……」我挣扎着,因为感到我胸前已被他肥大的手掌所袭击。  「好了!谢谢你!」他满足得很快,松手把我释放了,而且飞也似的逃进了车厢。  我站在雨中呆立着,不知所措,心头又甜又苦,但没有想到喊叫报复,眼看那辆小轿车飞驶而去,顷刻间没入风雨黑暗中了。  事情真奇怪,为什么从李老三死后的这几天来,凡是男人看到我,总会引起他们或多或少的欲念?难道我做了寡妇以后特别美?还是解除了心理上的伽锁以后,天赋的性感就一发不可收拾?  我想,至少这责任大半在我自己,我的表情一定很饥渴,在有意无意地鼓励男人的野心,以致诱惑他们做出平时所不敢做的举动来。否则这位司机先生并不知道我是谁,怎会这样冲动,突然大胆地放肆,恣其口手之欲呢?  我回到家中,就自觉像一个皇后了,我消受着许多关切与侍奉,直到我洗过热水澡,上了床,还有查利——狼狗——伏在床前向我摇尾乞怜。  我身在床上,心在屋外,仔细听着阿财有否回来。一小时、两小时过去了,仍未听到他驾车回家,我有些奇怪,也有些担心。奇怪也罢,担心也罢!他总之回家,而且由赵利民的电话得到了解释。他说:「玉璇,你回来了,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吧?我真替你发愁!」  「啊唷!……不敢当。」我仍然生他的气。「怎么敢教赵少爷发愁呢?你是贵人、忙人,又是……天字第一号的多情人,算了吧!」  「你错怪我了,玉璇。」他在那边沉着地说:「我明天会来向你解释的。」  「我不要听你什么解释,也不敢劳动大驾,赵少爷,我们孤男寡女,以后最好少见面。否则你当然无所谓,我却犯上人家蜚长流短。活在这个社会里。女人的声名不能蒙上污点……」  「好呀!连我们的李夫人,也变成道学先生了!」他讽刺道:「是不是爱情的力量,使你无暇顾及其他,所以用这种论调来对付我?……慢!慢!别生气!  有一件事非立刻告诉你不可,我和阿财打了一场架!」  「打架?」我忍不住心惊肉跳,「你们真胡闹,这算什么名堂?传扬出去要被人笑死了!」  「不会传出去的,除非阿财这小子到处胡说,否则就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。  但是,即使传出去,也没有人觉得可笑,双雄夺美,那不是非常自然?」  「呸!」我忍不住笑道:「谁又甘心让你们夺了?你们这些人呀,我一个都看不上眼。」  「那只有你自己明白。」他俏皮地又再说:「而我决不会死了这条心,我以为你……」  「喂!」我连忙打断他的话题:「你们谁打赢了?你都没有打伤吧?」  「为什么不问他没有打伤吧?谢天谢地,原来你对我还是此较关心些。」  见鬼!我何尝更关心他?只是在礼貌上不得不有如此一问罢了。  我连忙说:「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?」  「什么?」  「谁打赢了?」  「很抱歉!是我。」  这回答倒真出乎我意料之外,凭他一身酒色淘空的仙风道骨,哪里能抵得住阿财水牛般的冲刺?阿财的冲刺如水牛,我刚才已经领略过了,并无夸张。而利民的一身排骨,也是久负盛名,不待用手去摸,就可知道。  那么,是什么奇迹使他打败阿财呢?  他在替我解答问题,他说:「爱情的力量,完全是爱情的力量,奇妙极了!  那一刻,我浑身都是力,拳头像铁锤,臂膀像树干。只不过三两下,那混蛋就倒在地上直哼!」  「别骂人,利民!」我说:「然后你就随他躺在树林里,任凭风吹雨打?你真英雄,残忍的英雄!」  「好啊!」他气极了,「原来,你最关心的还是他?连我骂他一声混蛋都不行?风流的李夫人,你安心睡觉好了!我并不如你所想像的那样残忍,我有我的运动道德。现在,阿财已躺在我家里休息。」  我也气极了,我口不择言。「利民!」我大声道:「放他回来!」  「他不肯回去,他恨死你了。我们大家都恨你,因为你挑拨情欲,而没有使它自然熄灭。你是一个淫妇!不负责任的淫妇!」  我像丢掷手榴弹那样把话筒摔下,立刻在心头发誓:「以后不再见利民,如果阿财真的如此没天良,那么也包括他在内。」  斩断了万缕情丝,睡意顿浓。  春雨夜寒,拥着软绵绵的衾枕入睡,也是一种享受。  我就在迷迷糊糊的享受中,一觉睡去,不知东方既白。  【全文完】